很多中国老板来加州开公司时,常常延续国内习惯:员工迟到 = 扣薪/罚钱。
但在加州劳动法 下,这是大坑!
根据加州《劳动法典》及联邦《公平劳动标准法》,雇主不得因员工迟到而直接扣除其固定工资,除非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:
迟到导致雇主产生实际经济损失(如生产线停工、客户订单违约等可量化损失)
扣除金额≤员工当日工资,且扣除后时薪仍≥加州最低工资(2025年为$16/小时),且月累计扣款不超过月薪20%
违规后果:若擅自扣减,员工可向劳工局申诉索赔3倍欠薪+每日$100罚金(追溯期3年), 扣薪只能针对“未提供劳动的时间”,而非作为惩罚工具!
为什么“迟到扣薪”是高风险操作?
法律定性为“工资克扣”
迟到属于纪律问题,需通过书面警告、绩效评估等管理手段处理,而非直接减薪。
如何管理迟到不踩雷呢?
MEDI CONSULTING建议
精细化分钟计薪:通过考勤系统自动折算缺勤时间(如迟到15分钟=扣0.25小时工资),确保精确到分钟;
设立阶梯式全勤激励:无迟到/早退即可获得全勤奖(独立于工资,避免计入加班费基数),季度全勤额外超额奖励;
修订考勤条款:明确迟到阈值(如月累计>3次/单次>30分钟),配套阶梯纪律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