绩效不达标?先做好这3步才能解雇!
如果员工未能胜任工作,雇主可以基于绩效考核结果解雇,但必须确保:
记录员工绩效问题:工作质量差、拖延任务等,必须有书面记录(邮件、考核表等);
给予员工改进机会:至少一次书面警告+制定绩效改进计划(PIP);
排除歧视嫌疑:确保解雇与种族、年龄、性别(受FEHA保护类别)等无关,否则可能被控“歧视性解雇”。
划重点:口头批评不算证据!所有沟通必须书面存档!
以“违纪”为由解雇员工时,加州法院最看重两点:程序公平性和证据充分性!
事先制定并向员工公示公司政策:员工手册、培训记录缺一不可;
一视同仁执行政策:比如迟到处罚,不能只罚A不罚B,不得区别对待不同员工:比如书面警告。监控记录;
有足够证据支持解雇决定。
解雇“举报违规”的员工可能构成“报复性解雇”,最高赔偿工资的3倍!
企业因经济困难、业务调整、结构重组需要减少员工数量,这属于合法的商业决定,但雇主仍需注意:
遵守《工人调整和再培训通知法》(WARN Act):裁员50人以上员工需提前60天书面通知;
确保裁员不是基于非法歧视:比如仅解雇特定年龄、性别、种族的员工;
向被裁员工提供最终工资、失业保险信息(EDD)、COBRA医疗保险通知
加州隐藏成本:若被裁员工成功证明裁员实为“变相歧视”,企业可能面临FEHA诉讼+惩罚性赔偿